债券简称:首华转债 债券代码: 123128
(资料图片)
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
发行人
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000 号
债券受托管理人
(住所: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)
声明
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、
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》、
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、《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
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》
、《首
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
等相关规定和约定,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金证券”)作为受托
管理人,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、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
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。
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,投资者应对相关
事宜做出独立判断,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
或声明。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,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。
释义
在本报告中,除非文义另有所指,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:
发行人、公司、首华燃
指 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气
国金证券、受托管理人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元/万元/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,为人民币元/万元/亿元
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
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
换公司债券。
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
的第 1 个工作日;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)。
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,则股东大会授权
董事会(或董事会授权人士)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。
个工作日,顺延期间不另付息。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。
付息债权登记日: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,公司
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。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(包括
付息债权登记日)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,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
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。
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。
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。
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
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,已按照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
法》
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》等相关规定以及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》
的相关约定,通过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、现场/非现场核查、网络查询、邮
件/电话/微信沟通等方式,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、经营状况、资信
状况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、信息披露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,
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。
一、定期/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
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定期受托管理事 务报
告》。
二、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利益冲突情况说明
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利益冲突情形。
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
一、发行人基本情况
中文名称: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办公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后滩中农投大厦 1204 室
法定代表人:薛云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矿产资源(非煤矿山)开采;燃气经营;货物进出口;
技术进出口;农作物种子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
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
从事燃气科技、园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
农业机械销售;金属工具销售;农副产品销售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礼品花卉销
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二、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
根据首华燃气 2022 年度报告,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如下:
(一)公司业务情况
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业务及园艺用品业务两部分构成。
公司天然气业务主要由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、浙江沃憬能源有限
公司、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运营,主要从事天然气的勘探、开
发、生产、销售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》规定,公司天然气
业务所处行业属为门类“B 采矿业”中的大类“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(B07)”。
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7 年公布的《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
(GB/T4754—2017),
公司天然气业务为种类“天然气开采业(B072)”中子类的“陆地天然气开采
(B0721)”。
公司园艺用品业务主要由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、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
司、上海沃施园艺艺术发展有限公司、上海沃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运
营,主要从事园林工具、园林机械等园艺用品的生产和零售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
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》分类,公司园艺用品业务属于制造业下属的“其他制造业”
(C41)。根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》
(GB/T4754-2017),公司园艺用品中手
工具类园艺用品属于制造业下属的“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(C3323)”,装
饰类园艺用品属于制造业下属的“金属工艺品制造(C2432)”,机械类和灌溉类
园艺用品制造业下属的“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(C3572)”
。
(二)公司主要经营情况
业务方面,天然气平均含税销售价格由 2021 年的 1.89 元/立方米提高至 2022 年
的 2.85 元/立方米,
万元提高 18.46%;园艺用品业务方面,受出口订单量下降影响,2022 年度实现
营业收入 24,473.47 万元,较 2021 年 30,036.97 万元下降 18.52%。
献产量未及预期同时老井产量递减较快,使得报告期内的天然气产量有所下降;
时老井产量递减较快,使得公司天然气开采量及销售量同比下降。另一方面,公
司天然气外购量同比增加,自主销售业务下,公司天然气外购量与采购价格同时
增长导致外购成本同比大幅增长。此外,公司在 2022 年未收到致密气补贴。
因此,公司在 2022 年营业同比增长但利润却同比下降。
三、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情况
根据首华燃气 2022 年度报告,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情况如下:
(一)主要会计数据
单位:元
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
营业收入 2,045,089,632.02 1,823,556,314.07 12.15%
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
利润
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
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
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
净额
基本每股收益(元/股) 0.153 0.240 -36.25%
稀释每股收益(元/股) 0.153 0.240 -36.25%
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.38% 2.33% -0.95%
本年末比上年末
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
增减
资产总额 7,685,585,281.44 8,220,718,980.41 -6.51%
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
资产
(二)现金流量情况
单位:元
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
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,314,485,771.93 2,106,854,888.99 9.86%
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,660,325,654.90 1,268,399,094.43 30.90%
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,160,117.03 838.455,794.56 -21.98%
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1,642,003.26 383,635,045.79 135.03%
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,910,687,915.77 1,421,582,275.38 34.41%
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-1,009,045,912.51 -1,037,947,229.59 2.78%
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1.593,353.48 1.589,497,100.00 -87.95%
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1,318,287.53 294,500.863.69 117.76%
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-449,724,934.05 1,294,996,236.31 -134.73%
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-796.888.679.01 1,093.891,075.95 -172.85%
(三)主要财务指标
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
流动比率 1.27 1.13 12.39%
资产负债率 41.35% 45.65% -4.30%
速动比率 1.23 1.10 11.82%
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
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
利润(万元)
EBITDA 全部债务比 10.37% 13.79% -3.42%
利息保障倍数 1.60 2.24 -28.57%
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9.62 10.03 -4.09%
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.74 3.45 -20.58%
贷款偿还率 100.00% 100.00%
利息偿付率 100.00% 100.00%
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
情况
一、“首华转债”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
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行本期债券,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.79 亿元,
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.57 亿元。根据募集说明书,本期债券募集资
金用于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、补充流动资金。
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5,914,294.79
经核查:
元。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等,相应
使用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内容一致。
针对“首华转债”债,发行人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
税区支行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、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
务结算中心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,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、存储、划转与本息偿付,
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设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。经核查:截至 2022
年 12 月 31 日,“首华转债”债的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,不存在异常情况。
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、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
一、内外部增信机制、偿债保障措施情况
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等文件,发行人为“首华转债”债设置的内外部增信机
制、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《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
券持有人会议规则》、设立专项账户,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、充分发挥
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设置债券回售条款等。
报告期内,上述内外部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运行有效。
二、内外部增信机制、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
报告期内,
“首华转债”债的内外部增信机制、偿债保障措施没有发生重大
变化。
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
本息偿付情况
一、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
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等文件,发行人为“首华转债”债设置的偿债保障措施
为:
规则》;
报告期内,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尚未
触发需要实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。
二、本息偿付情况
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,每年的付息日为发
行首日(2021 年 11 月 1 日)起每满一年的当日。
发行人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告《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关
于首华转债 2022 年付息的公告》,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,
每 10 张“首华转债”(面值 1,000.00 元)利息为 3.00 元(含税)。债权登记日:
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,票面利率为 0.30%。
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
人会议。
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
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比率为 1.27,速动比率为 1.23,资产负债
率为 41.35%,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7,294.99 万元。
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
跟踪评级报告》,发行主体信用等级 AA,评级展望稳定,首华转债评级 AA。公
司天然气储量充足,预计公司业务持续性较好,且经营获现能力较强。
公司对未转股的债券每年付息一次,到期归还最后一次利息及本金,报告期
内正常付息。
第九章 报告期内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
报告期内,发行人无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。
第十章 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情况
报告期内,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未发生变动。信息披露负
责人联系方式如下:
姓名 张骞
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后滩中农投大厦 1204 室
联系电话 021-58831588
报告期内,受托管理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。专人联系方式
如下:
姓名 王瑶、周海兵
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层
联系电话 021-68826021
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
“首华转债”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
称“中证鹏元”),中证鹏元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《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
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》,发行人主体长
期信用等级为“AA”,债项信用评级为“AA”。
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》,发行人
主体信用等级为“AA”,债项信用评级为“AA”。
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》,发行人
主体信用等级为“AA”,债项信用评级为“AA”。
(本页以下无正文)
(本页无正文,为《首华燃气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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